夫妻一方對外借款另一方一方是否要一起償還,關鍵要看該筆借款的用途和性質,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。
1、該筆借款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確認,共同認可的債務,沒有疑問的屬于夫妻合同債務,這種類型的債務,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。
2、債務是由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對外所簽的債務,另一方之前并不知情,但是,事后另一方對該筆債務進行了簽字或者追認,那么這筆債務也就變成了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的夫妻共同債務。
3、丈夫或者妻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,以自己一方的名義對外所負擔的債務,但是,該筆債務的用途是為了家庭日常生活開銷的,理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,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