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女士咨詢其兒子兒媳離婚時的房產(在河南)分割問題。房產共84萬,首付40萬由男方母親轉給女方母親,買房時女方父母支付,房登記在兒子名下,男方月供開始3500每月,后續男方父母幫忙還房貸20萬,現在月供1000多。
2021年1月辦婚禮,21年2月買房,22年7月領證。彩禮12萬,買車錢10萬(還沒買),彩禮和買車錢都被女方花完了。
男送外賣,月收入8000-1萬,女方24年5月開店才開始有收入,月收入約6000,之前女方一直花錢在外地學手藝。
因男女婚后聚少離多;女方嫌棄男方給她錢少,女方想離婚,目前還沒起訴。
律師指出女方有權分割房產,具體比例需視情況。雙方還討論了存款、房貸、女方偷偷使用男方母親支付寶借款(2萬,后來還了1.5萬)等問題。銷售員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首付問題,并解釋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程序.
律師聽后,先明確告知華女士,從法律角度來看,女方是有權要求分割房產的,但具體分割比例,需綜合多種因素判定。比如,雖然首付 40 萬是通過特定轉賬路徑支付,但由于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,且后續有男方及男方父母參與還貸,這使得房產歸屬的判定較為復雜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,若無特殊約定,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。在這個案例中,首付部分男方家庭有出資行為,后續還貸也有參與,女方雖未直接參與首付出資,但婚后共同生活期間,雙方收入理論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其也間接參與了房產的購置過程。
房貸方面,剩余的房貸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,雙方需共同承擔。但由于男方及男方父母在還貸過程中有較大貢獻,在分割房產及確定債務承擔比例時,這會作為重要考量因素。
另外,華女士提到女方曾偷偷使用男方母親支付寶借款 2 萬,后來歸還了 1.5 萬。律師解釋,這種行為如果男方母親追究,在法律上涉及侵權及不當得利問題。不過,鑒于已經歸還大部分款項,若男方母親不打算深究,此事可暫不處理。若要處理,男方母親可收集相關轉賬記錄、聊天記錄等證據,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歸還剩余款項。
對于首付 40 萬的支付情況,若后續產生糾紛,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,收集好銀行轉賬憑證、雙方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至關重要。關于離婚方式,銷售員介紹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程序。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就財產分割、子女撫養(若有)等問題達成一致,共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,經過冷靜期后,再辦理正式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。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,則需通過訴訟離婚,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,對離婚、財產分割、債務承擔等問題進行判決。
在房產分割時,男方父母幫忙還的房貸部分的處理,需根據具體情況判斷。相關分析如下:
明確贈與一方:若男方父母明確表示該房貸是對男方個人的贈與,比如有書面贈與協議寫明只贈與男方,或轉賬備注中表明是給男方個人還房貸,那么這部分房貸對應的房產份額屬于男方個人財產,離婚時不參與分割。
未明確贈與對象:若男方父母幫忙還房貸時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,根據法律規定,一般會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。這種情況下,離婚時該出資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及已償還的房貸部分,通常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。雙方可協商房屋歸一方所有,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;若協商不成,可通過評估房屋價值,由法院判決房屋歸屬,并由該方按照房屋市場價值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