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農村宅基地上老宅的歸屬問題,因其二哥已去世,嫂子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子賣了。銷售員解釋,此類農村宅基地房屋為小產權,法律上難以追究,建議客戶找兄弟姐妹商量或找村委會協調,并建議客戶找線下律師事務所,提供書面材料,看律師是否有解決辦法。
農村宅基地上的老宅歸屬問題,牽扯到繼承、農村房屋買賣規則等多重法律要點,結合您的情況,可從以下角度梳理:
老宅的所有權性質
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,但其上的房屋屬于私有財產,可依法繼承。若老宅是父親的合法財產(如宅基地使用證登記在父親名下),父親去世后,房屋作為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。
繼承人范圍
若父親未立遺囑,按法定繼承,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親的配偶(如母親在世)、子女(包括您、二哥等)。二哥去世后,其應繼承的份額由其繼承人(如嫂子、二哥的子女)代位繼承。因此,您作為父親的子女,對老宅享有合法繼承權,嫂子僅能處分其通過繼承獲得的份額,無權擅自處分全部房屋。
嫂子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房,效力需結合買方身份和嫂子的處分權判斷:
若買方是本村集體組織成員
若買方是非本村集體組織成員
根據《土地管理法》及相關規定,農村房屋買賣的受讓方需為本村集體成員(非本村成員無法獲得宅基地使用權)。此類情況下,嫂子與非本村成員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無效,您可向法院起訴主張合同無效,要求買方返還房屋。
優先通過村委會協調
農村房屋糾紛常與村集體利益、宗族關系相關,村委會對宅基地歸屬、繼承情況更了解,可先請村委會出面核實:
收集證據,咨詢線下律師
若協調無果,需準備以下材料找律師分析:
父親的宅基地使用證、老宅建設證明(證明房屋合法性);
父親、二哥的死亡證明(證明繼承開始);
您與父親、二哥的親屬關系證明(如戶口本、村委會證明,證明您的繼承人資格);
嫂子賣房的證據(如買賣合同、轉賬記錄、鄰居證言等)。
律師可根據材料判斷:是否能主張合同無效、能否追回房屋、或通過訴訟分割房屋折價款。
嫂子擅自賣房并非 “無法追究”,關鍵看房屋繼承份額、買方身份及交易合法性。建議先通過村委會摸清交易細節和各方份額,協商不成再憑證據找線下律師,通過主張無權處分或合同無效維護權益。農村房屋糾紛涉及地方政策差異,線下律師能結合當地司法實踐提供更精準的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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